更新时间:2018-07-15 23:29作者:才子老师
五、总体要求
地区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由地区知识产权局牵头组织,地区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助配合共同实施,以强化实施《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为重点,分层次开展相关宣传活动:一是各相关成员单位和部门联合开展的活动;二是各系统各单位自主开展的活动;三是各县(市)结合各自特点和实际,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
六、具体安排
(一)召开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协调会
2016年4月2日召开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协调会,讨论和完善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分工,相关成员单位按要求做好各项活动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二)4月2日至30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
1、阿克苏日报、地、县(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负责发布公益广告,开辟宣传专栏,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宣传部牵头)
2、借助地、县政府网、新闻网、阿克苏零距离微信公众平台,策划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宣传部、电子政务办牵头)
3、各成员单位在办公楼前悬挂或滚动播放知识产权宣传横幅。(见附件2)
4、4月7日-4月30日利用行署门前的电子屏幕、繁华地段电子屏幕分别滚动播放《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知识产权常识及相关宣传标语和视频。(行署电子政务办、地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局分别负责落实,内容由知识产权局提供。)
5、利用出租车LED顶灯屏播放知识产权宣传标语。(地区知识产权局负责落实)
6、各成员单位、各县(市)要在本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积极作用,通过开辟专栏、播放专题节目、邀请领导和专利权人访谈、短信、在主要街道设置相关知识产权宣传标牌或广告牌等多种形式,开展有声势、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力求形式上不断创新,成效上取得新突破,充分营造宣传月氛围。
(三)召开4·26知识产权日座谈会
时间:4月24日
地点:地区宾馆三号楼五号会议室
主要内容:1、地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通报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2、公布知识产权十大典型侵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