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4 23:09作者:王新老师
(四)总结讲评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5日)。对全区公安机关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通报,表扬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组织领导
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分局成立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树光副局长、党组成员
副组长:黄式培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由分局督察、办公室、政治部、消防大队、治安大队、宣传等警种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事机构设在消防大队,负责我区消防安全保卫战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编发简报等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
1、全面加强多警联勤。固化“清剿火患”战役中多警联勤推动消防工作机制,治安、督查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阶段组织相关警种开展联合督查检查,合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借助派出所勤务精细化管理,开展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管。9月底前,派出所借助日常治安巡查,户籍走访等警务工作对辖区重点监管单位全部排查一遍。
2、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一是抓好网格化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5部门《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和《xx省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意见》(闽消联〔2012〕3号),6月份前,出台我区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并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划分。二是抓好基层网格体系建设。7月份起,按要求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建设任务,并每月排查30%的单位、场所及社区。三是落实网格化管理任务。发动社区、居民楼院和社会单位和场所、有关监管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3、开展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消防大队参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公消〔2012〕164号)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制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标准和报告备案表发放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先行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纸质档案。7月初,发布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通告。7月份,消防大队召集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召开十八大消防保卫和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部署会议,并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工作。7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消防大队备案。8月起,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情况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9月底前,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创建活动,全面采集人员密集场所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十八大开幕前夕,消防大队再次召集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召开会议,进一步强化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