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11:00作者:李天扬老师
6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 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 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用人失察失误造成 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 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7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 、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7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 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反有关 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