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11:00作者:王新老师
5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 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5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 ,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5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 ;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5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 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侵犯党员的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 、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6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 、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6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 、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6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 、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