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2 15:24作者:王新老师
4、国家评估检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赴拟摘帽县实地评估检查。根据评估检查结果,对符合退出条件的县,由省政府批准摘帽退出;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摘帽退出。
(四)退出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时间。为迎接国家脱贫摘帽评估检查,各县应于2月底前完成自评并向市州提交申请,市州应于3月底前完成初审并报省,省完成核查后按时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交申请,等待国家评估检查。
2、申报材料。市(州)需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脱贫摘帽退出的申请、市(州)对县的初审报告、市(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承诺能退出的承诺书,并附县向市(州)申请脱贫摘帽退出的申请、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