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4 02:20作者:李一老师
(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民主听取意见不广泛,集中决策不坚决。一是征求意见不够。党委(扩大)会前,民主不够。有临时动议情况,一些议题会前充分研究和征求意见不够。比如今年我镇讨论制定加班、下村补助标准时,虽然在党委(扩大)会议上和班子成员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但没有全面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在补助实施时,有部分职工对补助标准提出异议,造成了我们工作上的被动。二是发扬民主不够。个别问题上,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不够,存在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如在研究庆祝建党94周年表彰暨文艺汇演方案时,自己率先发言定调,听取不同意见缺乏耐心,影响了班子成员发表意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集中不够果断。有时当班子意见比较分散时,没有果断决策,致使部分决策久拖不定。如研究解决机关信访老职工严从文社保、医保事宜时,因班子意见不能统一,我就决定将此事搁置,以后再定。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老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对全镇接访ww工作造成一定影响。这些说明我对民主和集中之间的辩证关系认识模糊,未能深刻把握民主集中制的内涵,运用上有偏差,不能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优势。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教育形势单一,监管环节缺位。一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有走形式现象。比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仅当做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来抓,每次大会上我都会对廉政工作做出强调,但是存在例行公事、照本宣科问题,只注重讲没讲,没考虑讲话是否能对干部职工有触动,有警示、有作用。比如到xx镇工作后,我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十分重要位置来抓,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但2015年我镇仍然接到县纪委转办件13件,还实实在在查处了柏云社区2例违纪案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令人十分痛惜。二是廉政教育不够主动、方式单一。比如我在组织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时,仅满足于做好上级的规定动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创新动作少;在教育方式上局限于按照要求组织观看警示片、讲两堂廉政党课、参观下廉政教育基地,未能充分激发其干部学习廉政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镇廉政氛围不够浓厚。三是干部监督不够严格。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实不够,处理也不够扎实,导致今年2名社区干部受到了党纪处分,作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此我负有领导责任。这些说明我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未做到知行合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强调的多,但抓落实的少,有怕得罪人,不敢逗硬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