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6 03:25作者:王新老师
一、疾控系统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工作的基本内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指定的集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即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所需要遵循的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是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实现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机制。政府采购是事业单位经济活动中重要的一项业务活动,关系着事业单位职能的履行、事业的发展、资金效益的发挥、防范舞弊的效果等。
疾控系统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是指根据国家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的特点和内部控制的要求而实施的,通过制定制度,实施程序,执行措施,对政府采购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规范疾控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的活动,它的职能不仅包括授权进行政府采购、确定招投标活动的方法程序,也包括生成、分析和检查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控制和评价政府采购活动等。
二、疾控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实践与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足
(一)疾控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方式总结
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作为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供公共健康服务的疾控中心,被划分为公益一类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所有的资金采购都需要纳入政府采购。疾控系统许多单位都建立了负责政府采购的部门,配备了一定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制定了采购流程,政府采购工作得到重视和规范。根据采购项目和金额的不同,实际工作中,政府采购有以下几种模式:
方式一:公开招标采购。120万元以上的货物及服务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以上的工程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方式二: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须由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货物或服务采购应由负责集中采购的部门集中采购。
方式三:非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50万元以上、120万元以下的货物及服务采购、60万元以上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采用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方式、竞争性磋商和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方式四:目录内自行采购。政府采购目录内的5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及60万元以下的工程,按照目录要求的方式通过部门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