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5 05:18作者:王新老师
(2)区政府办公室受理通过本《指南》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区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登记
区政府办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对于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并出具收件回执。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区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申请处理
区政府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政府办公室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顺德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区政府办公室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区政府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按照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240号)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区政府办公室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办公室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区政府办公室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区政府办公室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办公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7-22833638,电子邮箱:xzts@shunde.gov.cn,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大楼13楼行政投诉中心,邮政编码:528300,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8∶30 ~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