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5 05:18作者:三水老师
2.区政府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顺德政务》、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有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区政府公开的政府信息。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行政机关将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区档案局查阅。
(三)公开时限。
区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依申请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区政府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获取。
(二)受理申请机构信息。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区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3号区政府大楼
联系电话:0757-22833999
传真号码:0757-22234567
邮编:528333
电子邮箱:zfxxgk@shunde.gov.cn
(三)申请步骤。
1.申请
向区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书面填写《(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顺德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上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区政府办公室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