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6:09作者:李天扬老师
6.带头指导一节优秀教育教学课或大队会(20分)
7.带头做好一次高质量的大型活动(30分)
8.带头做好积累,写好一篇有价值的反思或论文(10分)
服务育人党员先锋示范岗评选标准
1.带头学习提高,做学习型党员-----见读书交流、读书笔记等(5分)
2.带头争创佳绩,各种上报资料、数据、款项等要及时、周到,不影响学校声誉(20分)
3.带头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好(有全局意识和大局意识,团结同志,乐于助人,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10分)
4.带头做好奉献,创建效果好(发扬岗位奉献精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岗位创建取得的良好效果)(10分)
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维护学校利益,对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敢于制止(10分)
6.带头服务师生,为师生排忧解难,师生满意度较高(做一件感人的事)(10分)
7.带头做好学校后勤等服务性工作,服务要主动、周到,服务工作要具有超前性,要爱校如家,为学校排忧解难;做好学校档案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等资料管理工作(30分)
8.带头做好积累,写好一篇精彩的教育叙事(出集子)(5分)
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步骤
1、岗位申报。党员先锋示范岗,由党员向党支部申请拟定的岗位--()党员先锋示范岗,最后由党支部确定岗位并在学校公示。
2、岗位承诺。明确党员先锋示范岗的目标与使命,选定一个主攻方向,作出庄严承诺。
3、岗位实践。以党风正校风,以校风促作风,党员教师要求要务实,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努力改革实践,在管理工作、教学工作和后勤服务等工作上有所突破和创新。
4、岗位考核。学校成立考核领导班子,对照创建标准对申报的岗位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
5、结果公示。党支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命名岗位,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三天。
6、岗位命名。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予以审批,并命名表彰,授予“党员先锋示范岗”牌。
7、表彰推荐。对获得“党员先锋示范岗”个人学校党支部备案,作为区级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表彰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