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15:38作者:三水老师
(四)督查巡查阶段(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30日)
1.督查到位。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人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由局纪检组牵头,重点督查活动内容的落实、自查互查、整改落实等情况,针对在活动当中态度不端正、自查不认真、不严肃、不客观、整改不到位、活动期间仍不严格落实规章制度、不严格执行纪律的,采取现场教育、限期整改或书面下达的方式,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对依然不认真对待的,将交由局党组进行处理。
2.全程监管。局督查组将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督查活动,督查采取不通知的方式,每半月至少督查一次,单个阶段结束时必须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系统大会上通报。
(五)全面整改阶段(2015年10月1日--2015年11月14日)
1.注重效果。整改是对存在问题的全面修正,全系统干部职工要以整改为契机,对存在的问题在主动向局党组交待清楚的基础上,按照个人和组织提出的整改时限、整改要求进行认真细致的整改,切实达到一次整改有一次的提升,真正推进工作有成效。
2.防止反弹。整改不是终点,要不断的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深化对问题部分的认识,要真正担起“两个责任”落实的任务,防止问题反弹。
(六)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1月15日--2015年11月25日)
1.完善机制。全系统对原有的制度、机制进行举一反三的清理,对不符合、不适用的制度进行清除或重新制定,对不全面的制度进行完善,确保制度切实有效。
2.认真总结。全系统应围绕整个活动要求,对照开展的活动,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局活动领导小组将对此项活动进行总结讲评,对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对先进个人和股室进行通报表彰。个人和股室的总结均以书面形式于11月15日前报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活动领导小组将全面总结全系统活动情况,并上报县活动领导小组。
六、几点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局党组要切实肩负起加强纪律建设的主体责任,责无旁贷地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把严格纪律教育、严格管理监督等日常工作抓紧抓实,发现违纪苗头要马上去管,触犯了纪律要及时处理。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带头严格遵守纪律。全系统要在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扎实推进专项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