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15:38作者:才子老师
2.学习方式。学习主要采取集中授课、专家讲解、个人自学、学习交流、观看警示教育片、考核评比等方式进行。局党组将邀请有资历的专家学者进行专题授课,局党组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讲授一堂课。
3.时间安排。机关集中学习时间除正常的学习内容外,必须安排一堂专项活动内容,专家授课至少3次,班子成员的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其他人员的学习不得少于18小时。
4.学习考核。针对各时期学习成效,局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阶段性学习考试,最后进行总结考核,活动考试成绩将计入年度评先评优的范畴,对总成绩排后在后3名的,进行诫勉谈话。
(三)对照检查阶段(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13日)
1.认真自查。全系统对照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四风”问题、“两报告一承诺”、工作职责、岗位风险等,进行全面自查。主要看在完成工作、服务群众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庸政、懒政,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日常工作制度是否得到落实,“做一天和尚撞了一天钟没有”;对上级制度、纪律和本级的规定是否严格落实,是否存在说一套做一套现象;在执行纪律过程中,是否存在紧一阵松一阵现象;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是否“以我不出事为原则,别人出事与我无关”的态度,不引起高度重视,我行我素;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重大事项办理、重大财务支出和干部任用上,不依组织原则,是否存在个人说了算;在当前,是否依然存在收送“红包”的行为;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自查以个人为主,每个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对照自己所从事或分管的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逐一进行细查,分析原因,并提出详细的整改方式、整改时限、达到的要求。
2.开展互查。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坐下来听意见的形式,由各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所分管的股室、国土所人员集中座谈,针对个人自查情况,对照活动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式的互查,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同志式的态度,帮助每个人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更加合理的整改意见建议。
3.注重效果。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对待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细抠细查,对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报告,争取早期得到处置。对隐情不报,甚至故意躲开问题不查的,不主动向组织交待,待他人举报或组织发现的,将以最严厉的组织纪律进行处理,对违法问题,交由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