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22:59作者:李一老师
7.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清理。主要任务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和纠正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完善机制,强化监管,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重点解决3个方面问题:
(1)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规避招标及违法招标定标;串通招标、弄虚作假、通过挂靠资质、租借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招标或中标后非法转包;专家行为不规范、管理不统一;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交易市场违规设立前置审批手续,增加交易环节等问题。
(2)违规出让土地问题。着力解决出让方案编制不全面,供地政策执行不严格,供地过程不规范,出让价款征缴不合规,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3)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着力解决住宅用地容积率管理制度不健全,调整容积率法定依据不充分、程序不规范,违规调整容积率查处不及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计财处,负责人:杨现平)
8.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主要任务是:坚持精准查摆、精准施策、精准问效,全面清理和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促进各级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重点解决4个方面问题:
(1)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和窗口单位服务态度不优、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效率不快,高高在上、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
(2)懒政怠政问题。着力解决不愿意、不认真做事;工作拖拉,敷衍塞责;拈轻怕重,推诿扯皮;不思进取,得过且过;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分管领域或本职工作始终处于落后状态等问题。
(3)不作为问题。着力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大而化之;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担当;漠视群众切身利益,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
(4)不在状态问题。着力解决精神萎靡,不想干事;脱离实际,盲目干事;精力分散,不务正业;对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不明;深入基层摆样子,联系群众走过场;纪律涣散,不守规章等问题。
(牵头单位:办公室、监察室,负责人: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