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22:55作者:李天扬老师
(1)懒政怠政问题。着力解决不愿意、不认真做事,对中央和省、市政策及决策部署,不知道、不学习、不研究;工作拖拉,敷衍塞责;拈轻怕重,推诿扯皮;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对本单位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无所适从,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分管领域或本职工作始终处于落后状态等问题。
(2)不作为问题。着力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揽权诿过,见问题就躲,见责任就推,死扣条条框框,能办不办、该办不办,围绕程序打转转,形成“中梗阻”;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大而化之、笼而统之,对重点工作不亲力亲为,不重实效、不求质量,不按时完成;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担当;漠视群众切身利益,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
(3)不在状态问题。着力解决精神萎靡,不想干事;脱离实际,盲目干事;精力分散,不务正业;对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不明;纪律松弛、行为散漫、作风漂浮,在岗不在状态,不守规章等问题。
(牵头局领导:李兴国;牵头科室:党委办)
四、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016年2月开始至2016年6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2月)。2月下旬,召开全局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聚焦问题,细化方案。
(二)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2016年3月初至6月初)。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全部拉出清单,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全部整改到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对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6月)。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是我局在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意义重大。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