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22:55作者:才子老师
(2)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仍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现有或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问题。
(3)乱摊派问题。着力解决除法律法规和省、市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除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凭借职权强行要求参加有偿培训,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或者器材等问题。
(牵头局领导:周亚克;牵头科室:财务科;责任单位:审计科)
4.对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探索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促进干部廉政建设。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
(2)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4)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牵头局领导:李兴国;牵头科室:党委办)
5.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深入清理和纠正滞留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特别是弄虚作假、套取挪用涉农资金问题,建立资金项目清单,明确清理依据,健全制度机制,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点解决在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3)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4)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牵头局领导:周亚克;牵头单位:财务科;责任单位:审计科、基建科、公路处、工管处、地道处、运管处、城运处、路政处)
6.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和公务用车管理中的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清理和纠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和“三公”经费管理中的问题,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扭转不正之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