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22:16作者:王新老师
(二)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一是党内监督流于形式。一些乡镇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没有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虽然年年召开,经常运行,但由于监督意识不强、监督主动性不够,上级不愿监督、不善监督,下级不好监督、不敢监督,虚于应付,实质效果不尽如人意。二是党外监督未尽其力。一些乡镇民主风气较差,领导民主意识淡薄,工作决策、措施、环节、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公开栏中公开的内容不痛不痒,限制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群众了解掌握的相关信息少,对监督无从下手或力不能及,不能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由于监督的缺失,导致少数领导干部自行其是,我行我素,甚至独断专行,肆无忌惮地违反党纪政纪。
(三)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尽管近年来,在农村基层推行了政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农村基层在民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党员干部群众参政议政意识、监督意识较之过去有明显增强,但有些地方在公开中的“形式主义”以及暗箱操作等问题仍然存在。在一些重大工程项目的发包、土地转让使用等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上,缺乏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造成了一些基层乡村财、物管理比较混乱等问题,给一部分人钻了空子。在制度建设上,一些地方不从实际出发,搞形式主义,对已经出台的党风廉政工作制度落实不够,规章制定了不少,但真正执行落实的不多,这样既削弱了基层党风廉政工作的实际成效,又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四)对违规违纪行为责任人查处不够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