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22:16作者:王华老师
(二)健全制度建设,努力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一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2004年县委以1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对村级干部实行规范化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今年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先后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实名制推荐领导干部工作若干规定》、《中共**县委任用干部投票表决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经常性干部考察工作意见》,先后对县监察、审计、房产三个部门和17个镇的37名正职、26名县直单位班子成员、119名镇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常委会差额票决或表决。同时,县、镇两级还结合实际制定了公务接待、公务通讯费用、公务用车管理和严禁乡镇干部“走读”等方面规定,提出了严格的纪律要求,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约束。二是加大财政制度改革,完善县镇村三级财务管理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实行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县建立会计结算中心,对136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统一管理,在乡镇成立县会计中心乡镇分部,加强对乡镇的财务统管,对村全部实行村账镇管,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
(三)加强监督约束机制的建立,防范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是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以及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活动,实行述职述廉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二是加强审计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行审前公示、审计结果公开,对重大违纪问题及时将审计资料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予以核查。全县农村也普遍对村级班子进行届中审计,防范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强民主监督。认真抓好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公开工作,加强群众监督,对县直部门和基层“七站八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
(四)认真纠正和查处基层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一是重点查处违反农村税改政策、加重农民负担行为。2005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涉农案件120多件,给予100余人党政纪处理。受理群众举报中小学乱收费160余次,立案查处40多件,退回学生款额600余万元。同时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款物发放的监督检查,维护群众利益和农村稳定。二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走访企业、调查问卷、座谈了解等方式,摸排影响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关于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设立四个投诉受理中心,及时受理各类涉企投诉。五年来,共受理并查处各类投诉210余件。三是坚决查处基层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五年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740余件,处分违纪人员700余人,涉及科级干部20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00万元。在所查案件中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占办案总数的80%,我县已连续7年实现乡镇办案无空白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