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20:56作者:三水老师
2.走访调研力度不够。按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我去县法院调研,征求群众意见,法院的同志说,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到法院调研很少,应该经常到法院检查指导工作,督促法院改进工作,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县委征求意见反馈给我的也有8条关于加强人大与“一府两院“联系的意见。对照群众反映的意见,我进行了认真反思,本人确实在联系“一府两院”工作方面做得不够。几年来,如果不是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监督议题,不是陪同省市人大视察,我很少去法检两院调研,没有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没有很好的听取法检两院人员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依法监督“法检两院”工作,不了解“法检两院”情况。还有联系人大代表、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做得也不够,到乡镇人大去的少,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不了解乡镇人大情况,联系代表工作,不走访代表,不关心代表,这是明显的官僚主义,说重一点是失职行为。
(三)享乐主义方面
1.思想松懈,精神不振。认为自己快到退休年龄了,可以休息一下了,思想消极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渐渐地发生了改变,心中不像以前那样敬畏组织、敬畏法律、敬畏党纪、敬畏人民。虽然行为上没有越过法律底线、没有越过道德红线,但遇事不是先替群众考虑,而是先替自己考虑,对待党的事业没有以前那样认真严谨了,奉行“好人主义”,只栽花不栽刺。作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常委会会议评议政府专项工作全票过,不是没有感觉,不是无动于衷,明知报告单位工作做得不好,看到别人都是“你好我好大家好”,有时我也“明哲保身”,不再实事求是指出,学会了遇到矛盾绕着走,是非面前不开口,讲人情不讲原则,不敢监督怕得罪人,没有行使好监督权,没有替人民掌好权。
2.安于现状,缺乏创新。认为人大工作不是“火线”是“二线”,思想意识上有“安于现状,固步自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倾向,求稳的多,求进的少,亲力亲为少了,发号施令多了。存在“干累了、歇口气吧”,“工作要干好,年龄不饶人,身体是自己的,不能累倒了”等想法,于是把人大当作休闲养老的地方,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逐年退化。所以,在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按图索骥,循规蹈矩,本本主义,不愿创新,满足现状,一味地搞形式、走过场、走程序,不能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对如何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人大工作研究的少,探索的少,办法不多,用力不足,效果不佳,确实存在着“政府干工作,人大旁观着,没有看出门道,没有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