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20:56作者:李一老师
2.文山会海,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人大履职的重要途径是通过召开“三会”来实现,即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坚持这个原则,固然没错。关键是我认识上有误区,思想上不重视,满足于会议开了、文件发了,对推动工作如何,产生效果如何,督促不多,检查不够,效果不详,不了了之。如办理代表议案建议,重视会议集中交办和会议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没有跟踪督办,了解实际情况,重“办结率”,轻“落实率”,代表“被满意”了,问题没解决了,明知是假数字,也不纠偏纠错,造成一些民生问题,代表年年提,人大年年交,政府年年办,年年无落实。常委会会议形成的审议意见书,行文发送“一府两院”,也是没有检查,没有督办,是否落实,效果如何,泥牛入海,没有消息。我在城关镇走访群众、征求意见时,有人当面就说“人大权力很大,可是人大监督流于形式,应加大力度”。通过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让我猛醒,这些问题,表面看是工作不实,实际上折射出本人的作风不实。如果让形式主义在人大蔓延开来,就有愧于人民的重托。
3.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学风不端正。在部队工作期间,我是个爱读书的人,对学习抓得很紧。到地方工作,由于事务性工作繁重,读书时间越来越少,特别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读书学习的热度渐渐降低,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政治理论学习满足于应付场面、装装门面、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往往是囫囵吞枣,静不下心来,深钻细研不够,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实质没有深刻的领会和把握,对中央关于领导干部要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知识、法律知识的要求重视不够,理论与实际结合上做得不够,不能从理论高度分析问题、研究问题,不能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没有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真查、真改。
(二)官僚主义方面
1.脱离群众,不愿负责,不敢担当。我2001年8月从部队到地方工作,担任亳州市林业局副局长,2003年7月到利辛工作,先后担任副县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在政府和县委任职期间,我能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解纠纷,化解积案,对利辛民政救济户、信访户等特殊群体了如指掌。离开党政机关到人大,工作岗位换了,角色转变了,认为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问题的,应该是党委政府,而不是人大。在办公室想事做事时间多了,下基层时间少了,与群众接触少了,主动联系群众少了。有时到基层工作,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没有关心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听干部汇报多,听群众意见少,了解面上情况多,发现深层次问题少,没有做到身入心入,没有和群众打成一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部门解决的多,直面群众解决的少,被动解决的多,主动化解的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