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09:43作者:三水老师
干部不会讲群众语言、不懂群众心理,群众工作能力有欠缺,个别干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对此教育管理不严格;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培训还缺乏实效性;
2、服务基层的水平弱。虽然也下基层调研,但主动性不强、不够深入,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关心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不彻底,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律师执业、收费、诚信等基本信息公开不够;少数法律执业人员业务水平、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水准亟待加强,存在对当事人敷衍塞责、搞不正当竞争的现象;少数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社会责任感缺失,政治敏锐新不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责任心不够强,办案质量不高。
(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法制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问题。新形势下法制宣传工作创新不够,不善于组织发动群众,方法单一、覆盖面窄,缺乏吸引力,与村(居)民直接沟通不足,对群众的日常性普法宣传存在“空白点”的问题。
2.法律援助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法律援助工作公开透明度不够,宣传没有完全到位,群众知晓度不高;主动为弱势群体上门服务不够,不够贴近群众,不能很好的为民分忧的问题。
3.公证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公证员上门公证服务条件高,公证知识普及不够,往往造成前来办事的群众因为缺少证件多次跑路,让群众感觉办事难的问题。
4.人民调解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培训、指导力度不够,缺乏教育培训长效机制,个别调解员水平不高,不重视平时的矛盾纠纷排查,在调解过程中很多时候都靠过去的老办法进行调解,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支撑及先进的调解手段,没有真正起到调解一件纠纷,宣传一次法律,教育一片群众,确保一片平安的作用等问题。
5.特殊人群管控“最后一公里”问题。对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教育工作不到位,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不足,缺乏必要的公益劳动基地,重理论教育,轻劳动教育,走访调查深入到家门口不够,执法公开透明度不高,办案效率不高的问题。
6.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个别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执业工作中存在相互诋毁,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还做得不够,有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现象的问题。
7.转变工作作风“最后一公里”问题。个别干部职工在一定程度上存有应付思想、侥幸心理,作风转变停留在表面上,上下班仍有迟到早退现象,下基层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