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14:41作者:王新老师
北京工业大学是首批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高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以及《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8号)的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通过实行多样化的人才选拔模式推进中学实施综合素质教育,为我校建设“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目标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和要求,2016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北京市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电子信息、建筑规划、经济管理和环境材料四个专业类别的相关招生专业有浓厚学习兴趣、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共70人(占年度招生总计划的2%),纳入我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三、招生专业
1、招生专业类别:电子信息类、建筑规划类、经济管理类和环境材料类。
2、招生专业/专业类及计划数:
四、报名
1、报名条件
报名自主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高中阶段获得北京市级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等竞赛奖项。
B.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入选并结业。
C.在上述四个招生专业类别方面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能如实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