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14:41作者:王华老师
3、获得我校“面试A+B”资格的学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第一专业志愿只限从学生参加面试B所在的专业类别对应的相关专业中选择填报,我校将按照学生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否则将视为学生自愿放弃“面试A+B”资格,我校将按照录取“面试A”资格学生的相关办法录取。
九、约束和监督机制
我校遵循“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每名学生的报名材料由三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学生入场严格审查;学生面试顺序、面试专家和学生的考场安排、学生面试试题的选择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学生初审合格名单、资格认定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均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时进行公示。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我校纪委、监察处参与并实施监督,同时设有举报电话,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附则
1、本实施方案已报请教育部备案审批。
2、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3、请学生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在材料审核和公示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或中学存在弄虚作假,我校将取消相关学生的报考和被认定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4、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网址:http://www.bjut.edu.cn/(登录后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生招生网)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博:新浪微博@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号bjutzsb)
咨询电话:010-67391609
举报电话:010-6739223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