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2 15:30作者:王华老师
3、自主招生作为高考招生体系的一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有关中学,将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中学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在有关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4、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可通过邮箱jwss@bjtu.edu.cn,向我校纪委监察处反映问题。
六、其他说明
我校自主招生不收报名及考核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等其它费用自理。因家庭经济原因来校参加考核存在困难的考生,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具体见考试通知。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26日12:00。
书面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12:00(以我校收到全部报名资料为准)。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书面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学校咨询电话:010-51688441转9,关于报名系统的技术问题请咨询系统中提供的学信网咨询电话。
学校传真:010-51688421。
招生资讯网网址:http://zsw.bjtu.edu.cn。
七、本方案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