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手续(7)
更新时间:2018-10-12 21:21作者:王华老师
印件前均须审核原件,复印件需A4规格,一式两份。
三.亲属投靠类申请
1)夫妻团聚
(一)申请条件:
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自受理之日开始计算,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经公证或认证的结婚证明复印件。
2.配偶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中国籍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北京市户口本,或外国籍配偶的有效护照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经公证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复印件。
4.经公证的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金额10万元人民币以上,冻结6个月以上)
5.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证明及认证的出具时间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
6.经公证的国内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证明及公证的出具时间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
7.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有效时间段为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
8.申请之日前连续5年使用过的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
9.申请人持就业或任职类居留许可须提供外国人就业证或专家证、收入证明、三年个人完税证明复印件。
10.申请人为外籍华人,须提供曾取得外国定居资格证明、入籍证明、入籍时使用的中国护照、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
11.2张2英寸正面免冠半身淡蓝色或白色背景彩照及电子版照片。
12.夫妻双方个人简历。
13.其他必要的证明。
备注:
1.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并在翻译件上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3.递交复印件前均须审核原件,复印件需A4规格,一式两份。
2)亲子团聚
(一)申请条件:
未满18周岁的外籍未婚子女,投靠中国籍父母或已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籍父母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经认证或公证的出生证明或亲子关系证明复印件。
2.中国籍父母的北京市户口本、身份证、曾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