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01:39作者:三水老师
四、温馨提示
1、请认真阅读“办理《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如新生未按要求开具《户口迁移证》,需回原籍重新变更,将导致户籍迁入延迟并影响后续使用。
2、由于新生的户口迁移审批、办理过程为集体统一办理,故需要一段时间(大约到2016年12月底才能完成),如学生在此期间丢失身份证,将无法补办,因此,请同学们在此期间(户口迁出还未落下阶段)保管好自己原来的身份证件,避免丢失带来的一切不便。
3、学生在校期间户籍性质为临时集体户籍而非北京市常驻人口户籍,故在校期间学校户籍管理部门概不受理任何户籍事项变更事宜(如: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学生户籍一旦迁入,在校期间户籍不得随意迁出,中途退学和毕业除外。
京内生源新生办理“农转非”须知
1、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每年10月份左右将为京内生源农业户籍性质新生办理“农转非”,办理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0日,逾期不予补办。
2、北京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规定:大学四年期间,仅为新生提供一次转为居民户籍的机会,请各位新生及家长权衡利弊、慎重选择。
3、学校在接到市教育考试院通知后(10月份左右),由各院系通知本人到保卫处(博纳楼118房间)领取农转非证明,学生可凭此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农转非”相关手续。无论新生本人是否自愿将农业户籍转成居民户籍,均须将“农转非”证明自行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