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6 10:26作者:三水老师
(二)学生转专业后,无须补修在办理转专业手续期间接收专业的小学期计划课程,其在原专业完成的对应小学期计划课程可以替换接收专业小学期的计划课程。
第八条其它
(一)上一年度未招生的专业暂不接收学生转入。
(二)被正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学费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三)学生不能同时申请转入两个专业,否则申请作废。
(四)各学院在确定终审名单时要考虑到班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5人/班(外语类不超过30人/班)。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