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1:11作者:李一老师
问17: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如何录取?
答:取得高水平运动队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填报志愿。高考、填报志愿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按要求选择填报本人已被认定为高水平运动队特长生资格的院校(或称签约院校)志愿。
录取时,市高招办对高考成绩和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有关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在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问18:请简要介绍2016年北京市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相关背景。
答:去年国务院公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随后教育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提出“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2016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相关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各省市应在2016年1月底前制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市制定了高考加分政策调整方案。该方案已经教育部备案。
问19:2016年北京市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调整?
答:2016年我市的高考加分政策调整内容主要如下:
1.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以及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含获得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等全国性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称号、奖励、名次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2016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称号、奖励、名次的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