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学校有学院南路校区和沙河校区两个校区。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邮编:102206 原则上本科生一至三年级在沙河校区学习。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中外合作办学)一至四年级均在学院南路校区学习。 第二十八条学校学费为:统计学、应用统计学专业金融统计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金融数学方向、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心理学专业经济心理学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等专业及方向每学年5,500元;英语专业财经英语方向、日语专业财经日语方向每学年6,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书法学每学年10,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中外合作办学)每学年40,000元;其他专业及方向每学年5,000元。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学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学院南路校区每学年650元,沙河校区每学年900元。 第二十九条高考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288332 E-mail:zsb@cufe.edu.cn 学校网址:www.cufe.edu.cn 附则 第三十条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区、市)内范围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学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学校在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本科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校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如有不一致,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为准。 第三十一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校长声明: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校的录取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