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0 22:14作者:王华老师
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分文、理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第三专业志愿、第四专业志愿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则按所报文、理专业,依据文化课考核成绩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人文与社会基础,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类为科学基础、数学、语文、外语。
面向2016年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和面向行业、企业订单培养的自主招生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分招生类别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排序。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3、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录取中可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
被我院“面向行业、企业“订单”培养的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允许参加我院“面向2016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考试。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八章 招生监督
学院将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认真做好自主招生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考生所在学校及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的原则,学校应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开地审核推荐,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推荐或自荐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皖招委〔2014〕1号文件《关于印发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第十条处理意见实施。
学院招生监督小组将全程参与自主招生的监督工作,一旦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53-5775805
第九章收费标准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安徽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文科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理科专业学费为3900元/年。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