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5 15:58作者:才子老师
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秉公办事,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切实做好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信息采集、考试、评卷、统分、录取以及试卷答卷的安全保密等各环节的工作。
59。高校要成立由校长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本校录取工作的管理,培训技术人员,添置必要的设备,保证网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十公开”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自觉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要加强综合治理高校招生环境,坚决制止和有效打击各种非法招生和招生录取欺诈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公正、有序。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通知书诈骗或伪造考生档案冒名顶替入学,构筑招生录取全过程防范体系。
6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加强作风建设和职能转变,以考生为本,着力解决考生和社会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广大考生的能力。各地要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的工作预案,做好对地震、暴雨、洪水及其次生灾害和疫病的应急防范工作;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要高度重视做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工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细致地解读本地改革政策措施,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要对高校招生宣传内容进行监督,适时开展预警提示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防范中介欺诈等违规行为。
各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以考生为本,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高校是受理招生信访的责任主体,要及时受理、妥善处置,做到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回复;省教育厅要按程序及时受理和处理考生对在当地招生院校处理意见提出的行政复议。
十三、附则
61。经批准的部分高校单独考试招生和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62。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63。本实施意见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