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0:53作者:李天扬老师
六、其它
1、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相关文件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美术类考生按《合肥学院2016年美术专业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按《合肥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3、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我校设立了入学奖学金(本科),同时,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制度。
4、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招生范围:安徽、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重庆、广东、广西。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158118传真:0551-62159118
网址:www.hfuu.edu.cn
本章程由合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