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0:53作者:才子老师
⑵与韩国高校合作培养的朝鲜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为(2+2)本科培养模式,前两年在国内完成学业,经韩方考核合格后,后二年在韩国高校完成学业,学生按规定修完学业,成绩合格,由双方院校分别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双方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由双方院校分别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⑶与韩国高校合作培养的专科专业为(1.5+1.5)培养模式,前一年半在国内完成学业,后一年半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可到韩国合作院校完成学业,学生按规定修完学业,成绩合格,由双方院校分别发给专科毕业证书。成绩优秀者可在韩国申请继续完成本科的学业(国内只发专科毕业证书)。如未达到出国学习的条件,可在国内继续完成学业。毕业时只发我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内学习期间(专科)学费均为9000元/学年。
(三)以上全部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在国外合作学校学习期间,学费按国外合作学校标准,由合作学校收取。如不能通过外方合作院校考核的学生按《合肥学院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执行。(详情请参见我校招生简章)
(四)以上全部中外合作(本科)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5分,口试成绩达到“良好”或等级为“4”及以上(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录取在中外合作专业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专业。
四、“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教发〔2014〕13号)文件,起,我校开展“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试点专业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四年的办学地点分别安排在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和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详见《“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2016年招生简章》。
“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院校报考代码单列,按教育厅文件规定录取在“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新生入学后不得变更学习地点及转专业。
五、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中外合作专业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费用详见《合肥学院2016年中外合作专业招生简章》(http://www.hfuu.edu.cn/zs/8d/fc/c3021a36348/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