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2 09:19作者:三水老师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各海(办)事处和各县(区)教育局要围绕活动主题,将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确保教育时间。围绕活动主题,结合不同学段的要求和特点,因地制宜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坚持实践性、实用性、实效性和创新性的原则要求,不断增强互动性和趣味性,寓教于乐,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授水上交通安全、水上求生救助、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继续鼓励各地中小学校围绕《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读本》开展安全教育,适时组织开展优秀课件征集推荐活动、水上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以及“水上安全伴我成长”主题文化活动。
(二)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资源建设。
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各海(办)事处和各县(区)教育局要联合探索在辖区范围内共建一定数量的示范学校和社会实践基地,并以点带面,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的不断普及和深入推广;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依托地区教育资源,推广复制成功经验,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切实深化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资源建,寻求推动少年海事学校和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丰富拓展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方式,使更多青少年儿童享有安全教育获得感。
(三)深入研究输出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精品成果。
各海(办)事处和各县(区)教育局要增强精品意识,拓展眼界、转变思维、创新举措,不断拉高标杆,始终走在前列。注重发挥学校教学专长与海事专业专长,开展优秀课件遴选,提高课堂教育质量,活跃课堂教育氛围;录制安全公开课,扩大教育受众覆盖面,丰富安全教育成果。推出更多校园安全文化成品,展现学生创造能力;制作更多宣传精品,打造全国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样本,着力成为水上交通安全教育领跑者。
(四)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各海(办)事处和各县(区)教育局要积极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并注重与进企业、进机关等其他“七进”工作相结合。有序组织开展“海事开放日”、“专题夏令营”、“演练与观摩”、“现场讲座”、“水上求生”和拓展训练等现场宣教活动。适时邀请师生和家长代表参观海事趸船、海巡船艇或参与巡航和其他互动活动,让师生和家长“进社会、进海事、进现场”,帮助他们实地学习体验安全知识与技能。
(五)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演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