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11:10作者:李一老师
(5)8月26日-27日,各小学发放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30日-31日新生报到入学,9月1日正式上课。
2.初中招生
(1)初中七年级招生报名时间:7月15日-19日。
(2)小学毕业升入初中的学生其户籍为相山城区城镇户口的,根据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在规定的学区内就近入学,符合“两个一致”条件。
(3)各小学要据实填写《淮北市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初中简明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两份,小学存一份,另一份于7月8日前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小学直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区属学校由区教育局审核后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4)小学毕业生于7月15日-19日持《学籍表》、《小学生素质报告册》、户口簿、房产证、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到所在学区初中报名登记;各初中于7月5日前到市教育局基教科领取《简明登记表》,并成立本校的招生领导小组,认真审核学生入学资格,认真填写《简明登记表》。8月1日-14日,市教育局初中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对市直各初中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核,并把复核确认的学生名单在淮北教育局网上公示。
(5)市直各初中于8月20日前持经市教育局复查小组签字的《简明登记表》到市教育局基教科登录学籍。县区所属学校登录学籍时间是8月20日-25日。
(6)8月25日前各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30日-31日新生报到入学,9月1日正式上课。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市低保家庭子女的入学
(1)凡在本市购买住房且已入住的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市民待遇,适龄随迁子女按照住房所在学区入学。
(2)在本市没有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以及儿童、少年身份证明和经原接种单位查验后的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有效材料。按照《相山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学区划分》第三项中规定,向相关学校提出就学申请,学校应予以妥善安排。
(3)因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入学,需向现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提供有效的低保证明、房管部门提供无房产证明,报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审核。学校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