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30 05:38作者:三水老师
1.专业代码:020108
2.学科门类:经济学经济学类
3.主考学校:福州大学
4.学历层次和规格:
凡专科毕业后取得保险专业(独立本科段)所规定的12门课程和毕业论文合格成绩,学分累计在69学分以上,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凡全部课程考试和毕业论文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5.条件及说明:
①保险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经济管理类非本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保险学原理(5)、财产保险学(6)、保险企业经营管理学(4);
③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5)、保险学原理(5)、财产保险学(6)、保险企业经营管理学(4)。
④已通过原经济类计划中社会保障学(4)、财务管理学(4)的考生,在报考本专业时,可顶替(5)、财务管理学(6)课程。
6.课程设置及使用教材:
序号 |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教材名称 | 编著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