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09 04:05作者:李一老师
课程设置:必考课12门55学分;选考课7门40学分;加考课4门22学分。
说明:
1、101至104选考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
2、105至107选考课程中须选考一门课程。
3、教育管理、小学教育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202、203三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合格者可申请。
4、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课程。
5、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