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05 15:59作者:李一老师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海运人才的需求,根据《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以及全国考办《关于天津市申请备案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医药经营与管理(专科)等五个专业的复函》(考委办函[2009]39号)文件精神,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在我市开考航海技术专业(专科)(专业代码:205)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专科)(专业代码:206),遴选天津理工大学为主考学校,自2009年10月开始安排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航海技术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航海技术专业(专科)是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航海技术人员的需求,提高航海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而设置的。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在专业的设置上,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考核应考者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专科学历层次,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计算。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课程合格证书并取得相应学分。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6门课程合格成绩(含实践考核),学分总数达到74学分,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
三、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航海技术专业具有较为特殊的自身特点,不仅要满足专科教育的基本要求,还必须同时满足国家海事局对海运类专业毕业生提出的特殊要求。
1、初步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具有高尚品德和敬业精神,具有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
2、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和航海理论以及船舶无线电技术知识,有很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3、具有坚实的英语基础和相当强的英语应用能力,熟练掌握《国际海事标准用语》,熟练使用英文版航海图书;并具有与他船、海岸电台进行航务会话的听力、口语表达能力;满足IMO及国际电联相关英语要求、具有令人满意的英语公文写作能力。
四、考试课程及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 | 考试 |
1 | 1178 | 2 | 必考 | 笔试 | |
2 | 1179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4 | 必考 | 笔试 |
3 | 3539 | 航海数学 | 6 | 必考 | 笔试 |
4 | 3540 | 航海英语 | 7 | 必考 | 笔试 |
5 | 3541 | 船舶原理 | 4 | 必考 | 笔试 |
6 | 3542 | 航行安全基础 | 5 | 必考 | 笔试 |
7 | 3543 | 航海雷达与ARPA | 4 | 必考 | 笔试 |
8 | 3544 | GMDSS通信 | 6 | 必考 | 笔试 |
9 | 3545 | 航海学 | 8 | 必考 | 笔试 |
10 | 3546 | 航海气象与海洋学 | 5 | 必考 | 笔试 |
11 | 3547 | 海上货物运输 | 5 | 必考 | 笔试 |
12 | 3548 | 船舶结构与设备 | 5 | 必考 | 笔试 |
13 | 3549 | 船舶管理(驾驶部分) | 4 | 必考 | 笔试 |
14 | 3550 | 船舶操纵 | 4 | 必考 | 笔试 |
15 | 3551 | 船舶值班与避碰 | 5 | 必考 | 笔试 |
16 | 4317 | 航海综合训练 | 0 | 必考 | 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