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01 03:25作者:李一老师
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严禁伪造。如果发现伪造证明材料者,即取消办证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假毕业证书,当地招考机构应立即没收交省招考院,省招考院鉴定后作出处理意见,并反馈给当地招考机构执行。情况严重的,须报当地公安、纪检部门查处。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各确认点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办公场所定期消毒,安全有序组织考生开展毕业申报确认工作,坚持体温检测,认真查验健康码。
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防护工作,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接受“健康码”验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考生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结束应尽快离开,减少人员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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