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29 12:23作者:李一老师
各位考生:
今年下半年,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即将开始,凡在湖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
一、做一名守法、文明、诚信的考生。《刑法》《教育法》对国家教育考试中的作弊行为作出了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已施行,兜售、买卖考试作弊器材、试题或答案、代替考试等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刑法处罚,广大考生应洁身自爱,自觉抵制利用网络通信工具传输所谓试题、答案等违纪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我院也会严格按照《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行为,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组织作弊、替考等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选择适合自身的专业及层次。考生可以通过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的“专业介绍”栏查询我省开考的专业及学历层次,并查询各专业主考学校。目前,我省自学考试开设的专业分为专科及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适合高中或同等学力的考生,学习能力较强的其他各类人员也可以选择报考;本科层次适合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必须具有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
三、我省自学考试没有所谓的“校考”。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一般设在市州、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标准化考点。依据专业考试计划,我省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按照课程的特点及培养要求,可分为统一考试课程(含计算机化考试)及实践类课程。主考学校根据实践类课程考核大纲,在市州教育考试机构监督下具体实施考试。考生切勿轻信机构宣称所谓的“校考”,以免上当受骗。
四、我省按教育部的要求,没有在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组织自学考试,也没有开展自学考试省际间委托组考。各位考生应根据考前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在规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我们由衷希望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自学考试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一切有损考试公平的不良行为,做“诚信考试”的践行者、“维护公平”的促进者。我们欢迎各位考生和社会各界举报考试过程中发生和出现的任何违纪作弊行为,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举报电话:0731-8809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