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25 00:28作者:王华老师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至6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四、其它事项
(一)各专业2019年实践环节课程考核安排文件另发。
(二)报考本科段的考生,在登录报名系统时,可按系统提示,在指定的课程里任选三门顶替(课程代码00015)。
(三)理工科类课程考试,考生可携带不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四)免考课程初审办理时间为3月1日-3月15日、9月1日-9月15日,考生在该时间段内到所在市(州)考办或主考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各市(州)考办和主考学校分别于3月25日、9月25日前将免考初审材料报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审核。
(五)报考本科的考生,取得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合格成绩后即可到主考学校报名申请撰写毕业论文,报名时间为3月、9月(具体时间需与各主考学校联系确认)。
各主考学校联系电话:
贵州大学0851-88154336
贵州师范大学0851-86702452
贵州医科大学0851-86778823
贵州财经大学0851-85989574
贵州民族大学0851-83610603
贵州师范学院0851-85816532
贵阳学院0851-85842786
贵州理工学院0851- 84840356
贵州商学院0851-86826002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0857-8301337
2019年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见附件日程表,各助学机构应严格按照考试日程表安排教学计划。
请各市(州)考办和主考学校接到本通知及时向考生宣传。
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eaagz.org.cn.
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联系电话:
0851-85952371 0851-85664976 0851-8595284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