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8 05:37作者:李天扬老师
6、初级职称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不经评审,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申报人员工作表现,聘任翻译系列初级职务。
(1)取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位证书者;
(2)取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翻译工作满1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连续从事翻译工作满3年。
对英、法、日、俄、德、西班牙、阿拉伯语等国家实行统一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要求其参加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并具备三级翻译专业资格证书后,再认定其具备初级职称。
(备注:学历均指国民教育系列,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五)破格条件要求
对翻译专业工作业绩突出、成果显著,但不具备相应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放宽学历要求和任职年限要求,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破格申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能够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在年度考核中两年达到优秀或相当于优秀等次。
2、在工作质量、数量、业务水平等方面都已超过或达到了申报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并出版过有学术价值的著作(译著)、论文(译文)或其他相关作品。
3、在业务工作中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的奖项。
4、业务水平得到同行的认可,须提供两名同行正高级专家的推荐意见。
破格申报人员须根据上述条件由委托单位出具破格申报报告,并附相关材料证明。
申报人所在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有相关破格文件的,经所在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同意后,可按本省(部)相关文件破格申报。
(六)答辩要求
答辩方式包括现场答辩、远程音视频答辩等方式。
以下情况之一必须进行答辩:
1、破格申报者;
2、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答辩的申报者;
3、对于工作年限刚满的申报人员和上一年申报评审未通过今年又重新申报的人员将进行抽查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