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6-23 07:01作者:李一老师
二、2019年吉林自考转出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和延期毕业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考生转出的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一致的,不得转出。
7.考生只可以转一次,确定转出后吉林省将不再接待该考生在我省继续报名参加考试,考生电子考籍档案将封存。
三、2019年吉林自考考生转入
1.2016年以前通过机要方式转入我省的并且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查到转入信息的考生,须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通知)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办理落籍手续。
2.在3月上旬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3月21日至27日到我省考籍所在地招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在9月上旬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9月23日至27日到我省考籍所在地招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招考办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完成转入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我省将电子档案退回转出省。
3.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其他形式我省不予以承认。
4.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5.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课程、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