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28 11:23作者:李一老师
4、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重视加强考生的考前教育。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考生明确哪些行为是违规的,如果违规将受到怎样的处理,做到宣传教育在前,惩戒在后,促进考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
5、要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执行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规范程序,当面告知考生、当场依法处理违规考生。对偏远且管理薄弱的县(市、区)、院校和考生违规相对较多的专业要加大检查、巡视的力度。要继续严查替考和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的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有组织的集体舞弊行为。
五、有关时间要求:
1、试卷押运到达时间为10月25日,由公安部门负责武装押送到各县(市、区)公安局保密室。长春市应派人于10月25日上午8点到吉林省教育印刷厂(长清公路7.7公里处)清点,试题由长春市公安局负责武装押运至长春市公安局保密室。各地在试卷的交接、保管及押运工作中实行“属地负责制”,要与当地公安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各个环节万无一失。各地和有关院校收到试卷后应立即清点,如有差错,请及时报告省考办考试科(电话:0431-84658734、84658704)。
2、考生违规名单上报时间为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以电子版格式报送省考办微机管理科。
3、交接试卷的时间为10月30日上午8:30,请各地和有关院校的考务管理人员佩带工作证到长春理工大学体育馆与各评卷院校交接试卷。交接试卷要明确责任,互相签字,具体交接清单可在省自考网站“下载中心” 下载。
六、考试项目综合管理平台:
为了做好省考办承办的各项考试的考试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考试项目的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整合系统资源,省考办开发了一套适合各类考试项目的数字化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以实现省考办和各级考试机构的业务交换,信息发布,工作部署等考试管理工作。近一段时间要做好考试项目管理平台三期的培训、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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