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26 10:34作者:王新老师
(3)考场门号一律张贴在考室的前门墙上。各考点门号顺序均从第一场开始(写法:第**考场)。
4、选聘、培训监考员:
(1)每个考场内配备主监考员一人和监考员一人组成,主监考员负责本考场全面工作。监考人员由考点主考聘任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的在职教师担任并注意男女搭配、新老搭配。监考人员不得担任有本单位或直系亲属考生所在考场的监考工作。每节考试分发试卷前监考员抽签确定监考考场。每楼层设流动监考员一名。
(2)开考前1-2天,召开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培训会,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全部到会接受培训,培训面要达到百分之百。培训会主要介绍考试任务、考点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情况,组织学习《考生守则》、《关于对自学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规定》、《监考人员守则》、《自学考试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以及《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告知书》等其他学习材料,掌握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培训后经考核合格者方可聘用。未经培训或经培训后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上岗。
(3)考试期间所有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要自觉做到“十不”,即不迟到、不早退、不带通信工具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场、不随便离场、不吸烟、不谈笑、不阅读书报、不抄题作题、不私留试卷、不营私舞弊。每节考试结束前,试卷及试题内容一律不得带出考场。
三、考试实施
(一)开考前的工作事项及要求
1、上午8:00,下午1:30(第一场考试前移10分钟)
(1)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佩戴岗位工作标志到考务组报到。
(2)考点主考宣布本节考试科目和试卷袋颜色及注意事项,各组工作人员各就各位开始工作。
(3)考务组人员组织主监考员抽签确定每组监考人员所监考场(每组不得重复监同一考场)。
(4)主监考员领取试卷、《考场座位表》、考场存根(带照片)及与试卷有关的通知、更正或说明,监考员领取《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告知书》及考试其它用品,如草稿纸、墨水等。
领到试卷后,立即按下列要求原地进行认真核对:
①是否本节考试科目。
②试卷袋上的考试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及考试时间与《考场座位表》是否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