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25 03:32作者:李天扬老师
各市(州、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贵州省201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程表》(见附件)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开考专业及专业、课程变更情况
(一)2011年我省共开考76个专业,专科27个,本科49个,其中监所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已于2010年停考,应部分考生要求,在2011年4月、10月安排两次补考。新开考了室内设计(专科)专业,本文下发后,如还有新开专业,其考试安排在当次考试文件中公布。各助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各次考试日程表安排教学计划。
(二)小学教育专业(专科)从2011年开始停止接纳新生,2012年停考,停考后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可转入义务教育专业(专科),凡学分相同的课程可以相互替换,请各地考办将停考信息及时通知在籍考生。
(三)根据全国考委〔2006〕1号文件的规定,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中的局域网技术与组网工程(课程代码03141)不再安排考试,新开考网络工程(课程代码04749)。
二、大纲和教材变更情况
2011年全国考办新编和修订了部分课程大纲和教材。我省涉及其中40门,具体课程见附件。
使用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的课程,根据考试时间安排在当年4月或10月首次启用,1月安排考试的课程使用的大纲和教材与上一年10月的一致。7月安排考试的课程使用的大纲和教材与同年4月的一致。
三、命题
2011年各专业考试课程严格依据《贵州省2011年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设置及使用教材》(省招生考试网站可查询)所列教材命题,各地考办及助学机构应将各专业课程使用教材及时向考生公布,并向省招生考试中心订购教材。联系电话:5964106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将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
四、各专业实践环节课程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五、报考本科的考生,取得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合格后即可到主考学校申请撰写毕业论文,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9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