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21 22:27作者:王华老师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上半年非学历证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08〕29号)精神,现就2008年上半年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证书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分别由省统计局教育中心、省烹饪协会、省交通运输协会、西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负责,考生报名时应按要求填涂报名信息卡。报名工作结束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的报名信息卡整理并报送各市(区)考试中心。
备注栏中有[计算器]标记的,表示考生参加笔试时,可携带不具备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进行辅助计算;有[★]标记的课程为首次开考课程。
二、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各市(区)考试中心负责设置考点、聘请监考教师、组织实施考试。考试应严格执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规程。考点在考试前应召开考务培训会,组织监考人员认真学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管理规定》、非学历证书考试缺考违纪登记卡填写说明,使监考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熟悉工作程序。
(二)考试的各种证件(主考、副主考、监考、督查员等)和材料(考试规则、监考守则、考生守则、违纪处罚规定等),由市(区)考试中心负责印制、发放。
(三)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和准考证。
(四)缺考和违纪情况的记录,应统一使用《非学历证书考试缺考违规登记卡》和考场记录单。监考人员除按规定填涂违纪登记卡外,还必须在考场记录单中详细记录违纪考生的具体违纪行为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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