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16 00:59作者:李一老师
保密室须有保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
保密室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各项设备在试卷存放期间正常工作。
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保密室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包括保密室负责人一名,试卷保管员、公安保卫人员若干名。工作人员必须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自学考试。保密室和保密柜的钥匙不得由同一人掌管。
考点应设临时保密室或保密柜,并有两人以上专人负责。钥匙须由考务组长保管,值班人员不得掌管钥匙。
试卷从考点到保密室及从保密室到考点都要配备专人、专车,至少两名公安人员或武警押运。
(四)选聘与培训监考员
1 .选聘监考员
监考员由市、州、县(市、区)自考办统一组织选聘,具体选聘工作由考点主考负责。
监考员的数量按每 1 个考场 2 — 3 名监考员、每 1 — 2 个楼层 1 名监考协管员进行配备。
监考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持有《湖北省教育考试监考员资格证书》。
( 2 )中学或高校教师或行政管理人员;为人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身体健康;熟悉自学考试监考工作。
( 3 )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自学考试。
( 4 )没有参加当次自学考试助学或办学工作。
( 5 )非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监考工作的监考员在以往监考工作中没有出现任何违规行为、工作失误或失职行为。
考点的监考员名单确定之后,应在考试前报当地市、州、县(市、区)自考办审核批准。
2 .培训监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