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13 01:49作者:王新老师
各考区、考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悬挂条幅、摆放展板、张贴标语等形式,对广大考生要进行考试规则、纪律的宣传,切实做好考生的思想工作,进一步完善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办法,使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倡导诚信考试。
5、强化服务意识,实行人性化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试期间,严格杜绝考生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但考虑到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生的特点,各考点准备了手机存放袋,凡已将手机带入考场的考生,必须将手机关机并装入手机存放袋中封存,对不服从管理或不按规定放置的按违纪处理。
6、加强部门合作,保证考试安全
目前考前各项工作已经准备就绪,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省自考委和宣传、公安、监察、保密等部门加强沟通,得到了这些部门的大力支持,使自学考试内、外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能够切实落到实处,确保自学考试在安全平稳的环境中进行。
为了充分体现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省自考办设立了两部总值班和举报电话:0931-8585284、85833828,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三、医学类专业加考的有关事宜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的规定,自学考试医学类专业2002年10月31日之前在籍考生过渡三年于今年年底停考。近三年来,我省通过调整、增加考试课程等办法满足了大多数考生的需要。但目前仍有9个专业的部分考生不能按期毕业。这些考生大多数为在职医务工作者,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经过几年的刻苦学习已基本完成了医学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习课程,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通过全部课程的考试而按期毕业。为了妥善解决我省这部分考生的遗留问题,经研究,决定在12月为这部分考生组织一次加考。报名时间为11月27日—30日,报名地点在各市(州)考试机构,报考课程为医学类停考专业的有关课程。全省医学类停考专业的加考,由省自考办统一组织。考点设在兰州。12月7日-8日省自考办发放座号通知单,12月10日-12日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