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12 17:54作者:李天扬老师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区护理学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06﹞4号)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开始,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专科,专业代码:A100701)(代码:2899)和护理学临床实践(课程代码:8153)两门课程的学分,具体规定如下:
一、课程学分调整如下:
原课程 | 调整后课程 |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2899 | 生理学 | 3 | 2899 | 生理学 | 3.5 |
8153 | 护理学临床实践 | 5 | 8153 | 护理学临床实践 | 4.5 |
二、已取得原课程合格的,可顶替调整后课程。
三、护理学专业(专科,专业代码:A100701)
考试计划中说明的第1点“018含005、006、007、008、017实验各1学分,须相关课程笔试全部合格后方可。”应改为:“018含005、006、007、008实验各1学分,017实验0.5学分,须相关课程笔试全部合格后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