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11 15:43作者:李一老师
2.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或助学单位、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
① 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② 湖北省准考证原件;
③ 外省准考证复印件;
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四、信息更正
网上转考时,由于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显示在可转考准考证列表中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办理信息更正:
1.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号有误的:属身份证正常升位的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错号的、非正常升位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姓名有误的:
① 音同字不同: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上没有显示曾用名的还须出具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 更名换姓:原则上不予更改,如果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除须持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外,还须出具地市级以上更换姓名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考籍所在地提出考籍信息更正申请。
五、其他事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电子转考的办理按照全国考办有关规定执行。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转考地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基地2号楼103室(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学院路12号)。武汉市内可乘坐811、573、802、543、777路公交车在友谊大道航海学院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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